发改委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
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发改委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明确债券发行人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债券以募投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来源。其中,项目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定价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完善项目收费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