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枣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51号

枣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年公司债券的申请》(枣城投文﹝﹞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3亿元,所筹资金7.96亿元用于枣阳市城市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5.0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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