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8日,鹏华基金发布一则关于鹏华丰润债券(LOF)基金(主代码:)年第4次分红公告,内容显示,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年11月14日,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42,,.49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4,,.45元,此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0.元。
据了解,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相关分红日期,权益登记日为年11月22日,除息日年11月23日(场内)、年11月22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年11月25日(场内)、年11月24日(场外)。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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