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专项债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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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项债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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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提前批申报工作各地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增长,各地区偿还债务压力也在逐步增大,据统计,4年新增专项债券即将达到偿债高峰,政府债权债务管理面临挑战增加,以“借、用、管、还”为四大抓手,从项目申报、资金投向、风险管控、偿债责任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文章由泓创智胜参考招商银行专项债服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政策浅析》,对部分政策和信息进行了最新更新和补充修正。

政研君

专项债课堂

政策研究★案例解读

目录

借一、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二、新预算法发布,开“地方债”前门三、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四、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五、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六、发行利率市场化定价七、可采取多种还本方式,匹配项目建设八、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九、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和在建项目十、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十一、项目申报所需条件十二、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库公开十三、积极推进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十四、走向海外,境外债创新举债机制十五、及时报送和披露债券、项目相关信息用一、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二、专项债券发行与项目严格对应三、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四、可先行调度库款加快项目建设五、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六、专项债券可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的行业七、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八、政策性金融工具搭桥专项债券项目资本金管(下期分享)还(下期分享)

一、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

0-07-27

《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0〕94号)

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2-10-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87号)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

通用禁止: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房地产等其他项目

高风险地区禁止:城市轨道交通;除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托育以外的其他社会事业;除供排水、供热、供气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外的其他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

二、专项债券发行与项目严格对应

-0-27《关于做好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4号)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严格对应。坚持以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为导向,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政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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