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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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债市特供丨深度解读央行新规,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评级要求,引导信评机构市场化转型

南财全媒体记者李览青上海报道

在8月6日央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评新规》”)后,央行再次对信评行业作出重大调整。

8月11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

试点期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暂时停止适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告未说明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的其他要求,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公告自年8月11日起执行。

字少,事大。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央行此次公告宣告了其对整顿信用评级市场的决心,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信评生态环境。中诚信国际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取消强制评级,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外部评级依赖,将推动评级行业发展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外部评级强制要求助推评级虚高乱象

按年《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但业内普遍认为,此前监管对外部评级的高要求使得主体评级与债项评级普遍虚高。

尤其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债券投资的准入要求更高。

年3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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