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获

本报讯(记者刘金洋通讯员发改宣章舜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桐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12亿元(发改企业债券〔〕号),成为我市获批的首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此次债券所筹12亿元资金,2.9亿元用于桐庐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城区部分),1.75亿元用于桐庐县千岛湖配水配套引水工程,3.1亿元用于桐庐综合客运枢纽(公路客运)工程,4.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24个月内有效,并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债券发行后,将有效推动桐庐县城新型城镇化改造建设,通过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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