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办法》,自5月17日起施行。一是完善交易双方身份信息展示,提升交易安全性。协议回购需使用交易双方的交易商、交易主体、交易员等市场机构提前报备的债券交易账户信息作为申报要素,投资者达成交易前即可清楚掌握对手方身份,大幅提升交易便捷性,更好满足风险管理需要。二是提升交易执行便捷度与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者参与的获得感。协议回购新增对质押券、续做交易对手方和续做金额进行变更的功能,同时采用投资者更为习惯的“一方发起、另一方确认”交易申报模式,并实现日间交收成功后的资金当天即可使用,进一步提高交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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